在這麼一篇文章裡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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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昏倒耶! 媒體開放call in,讓有需要幫助的人打電話進去求助,

怎麼還有人故意打電話進去,浪費救災的資源。

剛剛在噗浪看到有人在傳這則影片,

看了實在是讓人心痛,

這位學生,應該是學生,到底是怎麼了。

感覺好像是喜歡打119或110謊報的小朋友,

居然還說「我住在中壢,這裡風大雨沒有,為什麼我要的東東還不來‧‧‧哈哈哈‧‧‧」,其中還嫌主播講太久,讓他空等浪費電話費,他自己浪費社會資源,還在那邊無恥地亂喊叫,真是‧‧‧

實在很糟糕的年輕人

這位年輕人,你真的也錯了。

 
有噗友說該名男子觸犯了消防法第36條,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但是,我查了一下該條文內容,其既非謊報火警,也不構成無故撥火警電話或其他款,應該不會成立本條罪名。

又翻了一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,也不構成「故意向該管公務員謊報災害者」的情況。所以,初步判斷該名男子的行為並未違法,但是卻是道德上可以非難的行為,應該要請該校給予行政上的懲處,以為告誡。

 

引用自JC鮮師 別人救災,你在鬧場

 

 

而這篇文章底下竟然出了這樣一則回應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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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視call應本來就是開放給一般民眾打的,此次事件,錯並非該民眾,而是救災中心,一個救災中心的電話不夠用,怎麼用來救災?難道要規定災民或災區通報的電話次數和時間嗎?如果電話都塞暴了,怎麼打電話給支援單位,讓他們出動去救災?

一個國家的救災中心,如果連最基本的聯絡都辦不到,那麼要救什麼災?所以,該檢討的不是該年輕人,而是整個台灣政府對災害的漠視。

 

哇靠!這位亂無章法的白丁是沒讀過公民與道德噢?!就算沒受過九年國民教育的人都知道「電視call in」是【電視台-民間、私人的】,不是政府的「救災中心」!

是非不分也就算了,連生活的基本常識都喪失了!?真不知道該說...

這個人是太想被罵還是太想紅?「該檢討的不是年輕人」?這種渾話也說得出來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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