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叮」時針指向0:00,終於結束了這一整個讓人氣窒的爛比賽!

只寫了第一週次的活動文章,之後的白卷兩張...從來就不是虎頭"無尾",要嘛不做,做了就是做到底。

破天荒的舉動,是對活動無言的抗議;特意在截稿翌日寫這篇文,是一吐連日來心中鬱氣。

高空彈跳、溯溪、夜遊後慈湖、攀岩,是我參加「山野探險王」(http://www.lalasun2016.tycg.gov.tw/)的全部因素,當時並不在意競賽,一心只想玩,可以一次完成四個心願,熬"日"不睡覺也甘願!
當我注意到這比賽時,心裡當然會想要得獎,也認為一定會得獎,至於什麼獎無所謂,如此有自信源自於歷來不曾空手而回的競文經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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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我放棄了,因為我不會鑽洞,也無理反駁雜亂無章的規則...

7/23(六)在聽到成員自曝將第一週活動分三篇敘述,將每人一日3讚的票數全攬為己用,讚數三倍跳時,霎時訝異、不恥、感慨齊湧,3倍跳還只是一開始,六天下來一個ID就有15次讚的差距,50個就有750讚的差距...總認為有真功夫才當得起獎金獵人,想不到鑽洞就能上梁山...

氣惱歸氣惱,對於這件事我視為"需處理但不緊急",當時滿心地認為一定會被秉公處理,至少口頭上會秉公處理。所以當我聽到完全相反的回覆時,就像突然被辣辣地刮了一巴掌!

「每個人參加的原因不可能都一樣,也有是因為獎金才參加的,我們又不能阻止這種人不要參加,而且我們是希望一週最少寫一篇,但是如果你要多寫,也不會反對,而且每個禮拜都有三種活動,有人想要詳細描述,一篇寫一種很合理啊!我還希望你們多寫幾篇,多點人進來看。」

巴掌一
【不拘束文章的篇數,卻對
單篇文章要求不能過長、限制相片(影片)數量】沒有明言告知就算,當我提出相片額度不夠我寫一篇文章時,並沒有告訴我可以寫到第二篇。

巴掌二
不知何時增設的HTML介面-文章要多長有多長,再看【怕版面太長所以限制相片數量】...拿石頭砸自己腳也就這狀況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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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掌三
比賽第五天發出的建議,在我看來卻是亡羊補牢的聲明。
否則7/17才從活動頁面得知"一日3票"的規則,早就會有該項建議了不是嗎?
對於一日3票的使用方式,也在比賽第五天首見,才知道不是源自選出3位最高分的構想,而是鼓勵3票集中一人,原來我把桃園旅遊局的用意想的太正派、太美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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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4年不見,桃園變了!盡責、正視錯誤的承辦人員已不復見,起而代之的是完整版米蟲。

試問,有哪一項比賽,遊戲規則說改就改、隨時想到的建議,隨時可加?尤其直接影響名次的,非講不可,一切我說了算。
有看過鳴槍了,一字排開的選手動彈不得的畫面嗎?沒辦法,為了讓選手們有個好跑的步道,所以比賽時間由我說了算,反正又不是我的時間被搶劫。

千呼萬喚始出來,不到一分鐘就發現的兩個問題,簡單到連幼稚園大班,都會注意到。
沒有連結網址的活動頁面、不得其門而入的管理後臺,是怎麼測試的?把網址抓到手上用菜瓜布刷嗎?
再度被搶了12個小時,以為終於妥當了,卻又死當在沒有選擇權的密碼上。最後還是我想到夾雜亂碼中的!(驚嘆號),是無法登入的原因。9個多小時又飛了...說這麼多,希望評審們能看到這篇文章,進而做出公正的處理,這整件事情,對於那位成員,只有當下不悅的情緒,並不覺得他可惡,頂多貪財;而那位承辦員處理方式及心態,讓我深惡痛絕,也很納悶,高達9萬元的比賽,竟然放任一個人全權處理,不監督也沒審查,任由比賽被擱置,十分幸運的我還比大家多九個多小時被搶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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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就完成的這一篇,遲遲不送交....我也怕這篇文章發不出去..(完成於2016-08-04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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